2015美國心臟協會心肺復蘇及心血管急救指南摘要
本“指南摘要”是對《2015 美國心臟協會 (AHA) 心肺復蘇 (CPR) 及心血管急救 (ECC) 指南》一些重要問題和變更的總結。本摘要的內容面向急救人員和美國心臟協會導師,旨在幫助他們專注于復蘇學以及有爭議的或有可能導致更改復蘇操作或復蘇培訓內容的指導建議。此外還給出了指南建議的依據。
由于本發表物僅作為總結,因此未參考作為論據的已發表研究,也未列出建議級別或臨床證據水平。有關更多詳細信息和參考資料,讀者可閱讀在線發表于 2015 年 10 月份《循環》期刊的《2010 美國心臟協會心肺復蘇及心血管急救指南》(包括執行摘要)1,也可以參考同時發表于《循環》2 和《復蘇》3期刊的《2015 國際心肺復蘇及心血管急救指南及治療建議》中的詳細復蘇學摘要。
自第一次發表記錄對心臟驟停患者進行胸外按壓后的存活率的相關研究文獻以來,今年已是第 50 周年,4 復蘇專家和施救者將繼續致力于減少因心血管病和中風導致的死亡和殘疾。旁觀者、急救人員和醫務人員在為心臟驟停患者進行心臟復蘇的過程中都具有重要作用。另外,專業急救人員可提供出色的心跳驟停間和驟停后護理。
《2015 美國心臟協會心肺復蘇及心血管急救指南》基于國際證據評估流程,由數百位國際復蘇科學家和專家對數千份已經過同行審核的發表物進行評估、討論和辯論。有關 2010 證據評估流程的信息包含在方塊圖 1 中。
針對所有施救者的主要問題
這部分總結《2015 美國心臟協會心肺復蘇及心血管急救指南》中的主要問題,主要是針對所有施救者,即醫務人員或非專業施救者的基礎生命支持 (BLS) 方面的問題。《2010美國心臟協會心肺復蘇及心血管急救指南》中強調了高質量胸外按壓(以足夠的速率和幅度進行按壓,保證每次按壓后胸廓回彈,并盡可能減少胸外按壓的中斷)的重要性。2005 年前后發表的研究表明:(1) 盡管在實施《2015 美國心臟協會心肺復蘇及心血管急救指南》后心肺復蘇質量已提高且存活率已上升,但胸外按壓的質量仍然需要提高;(2) 各個急救系統 (EMS) 中的院外心臟驟停存活率相差較大;(3) 對于大多數院外心臟驟停患者,均未由任何旁觀者對其進行心肺復蘇。《2015美國心臟協會心肺復蘇及心血管急救指南》中作出了一些更改建議,以嘗試解決這些問題,同時提出有關重視心臟驟停后治療的新建議,以提高心臟驟停的存活率。
繼續強調實施高質量心肺復蘇
《2015 美國心臟協會心肺復蘇及心血管急救指南》仍然強調實施高質量心肺復蘇的需要,包括:
? 按壓速率至少為每分鐘 100 次(而不再是每分鐘“大約” 100 次)
? 成人按壓幅度至少為 5 厘米;嬰兒和兒童的按壓幅度至少為胸部前后徑的三分之一(嬰兒大約為 4 厘米,兒童大約為 5 厘米)。請注意,不再使用 5 厘米的成人范圍,而且為兒童和嬰兒指定的絕對深度較《美國心臟協會心肺復蘇及心血管急救指南》早期版本中指定的深度更深。
? 保證每次按壓后胸部回彈
? 盡可能減少胸外按壓的中斷
? 避免過度通氣
證據評估流程
《2015 美國心臟協會心肺復蘇及心血管急救指南》基于對復蘇文獻資料的大量研究,并由多名國際復蘇專家和美國心臟協會心血管急救委員會及專業分會進行深入探討和討論后編寫。同時發表于《循環》2 和《復蘇》3 兩份期刊上的《2015 年 ILCOR 國際心肺復蘇及心血管急救指南及治療建議》是根據數以萬計已由同行討論的復蘇研究總結出的國際臨床指南。該 2010 年國際證據評估過程包括由來自 29 個國家的 356 名復蘇專家,通過親臨會議、電話會議和在線研討會(“網上研討會”)對復蘇研究進行為期 36 個月的分析、討論和探討,包括 2015年初在德克薩斯的達拉斯舉辦的 2010 心肺復蘇與心血管急救及治療建議國際指南會議。工作表專家們制作了包括 277 個復蘇和心血管急救主題的 411 份科學證據總結。該過程包括對相關文獻進行有組織的證據評估、分析和分類。其中還包括對可能的利益沖突進行嚴格的申報和管理。《2015 美國心臟協會心肺復蘇及心血管急救指南》1 包括應用有關國際心肺復蘇及心血管急救指南和治療建議的專家建議,以及有關有效性、培訓和應用的方便性以及地方實施可行性等因素的注意事項。
對于成人、兒童和嬰兒(不包括新生兒),單人施救者的按壓- 通氣比率建議值 (30:2) 并未更改。在《2015 美國心臟協會心肺復蘇及心血管急救指南》中,仍然建議以大約每秒鐘 1 次的速率進行人工呼吸。實施高級氣道管理后,可繼續進行胸外按壓 (速率為每分鐘至少 100 次)且不必與呼吸同步。之后,可按照大約每 6 至 8 秒鐘 1 次呼吸的速率進行人工呼吸(每分鐘大約 8 至 10 次呼吸)。應避免過度通氣。
從 A-B-C 更改為 C-A-B
《2015 美國心臟協會心肺復蘇及心血管急救指南》中,建議將成人、兒童和嬰兒(不包括新生兒,請參見“新生兒復蘇”部分)的基礎生命支持程序從 A-B-C(開放氣道、人工呼吸、胸外按壓)更改為 C-A-B(胸外按壓、開放氣道、人工呼吸)。心肺復蘇程序的這一根本性更改將需要對所有曾學習過心肺復蘇的人員重新進行培訓,但參與制定《2015 美國心臟協會心肺復蘇及心血管急救指南》的人員及相關專家一致認為付出努力是值得的。
理由:絕大多數心臟驟停發生在成人身上,而在各年齡段的患者中,發現心臟驟停最高存活率均為有目擊者的心臟驟停,而且初始心律是心室顫動 (VF) 或無脈性室性心動過速 (VT)。在這些患者中,基礎生命支持的關鍵操作是胸外按壓和早期除顫。在 A-B-C 程序中,當施救者開放氣道以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尋找防護裝置或者收集并裝配通氣設備的過程中,胸外按壓往往會被延誤。更改為 C-A-B 程序可以盡快開始胸外按壓,同時能盡量縮短通氣延誤時間(也就是說,只需進行第一輪 30 次胸外按壓的時間,大約為 18 秒鐘;如果有 2 名施救者為嬰兒或兒童進行復蘇,延誤時間會更短)。
大多數院外心臟驟停患者沒有由任何旁觀者進行心肺復蘇。這可能是多種原因造成的,但其中一個障礙可能是 A-B-C 程序, 該程序的第一步是施救者認為最困難的步驟,即開放氣道并進行人工呼吸。如果先進行胸外按壓,可能會鼓勵更多施救者立即開始實施心肺復蘇。
基礎生命支持通常被描述為一系列操作,對于單人施救者,情況仍然如此。不過,醫務人員都以團體形式工作,且團隊成員通常同時執行各個基礎生命支持操作。例如,一名施救者立即開始胸外按壓,另一名施救者拿到自動體外除顫器 (AED) 并求援,而第三名施救者開放氣道并進行通氣。
同樣,鼓勵醫務人員根據最有可能的驟停病因展開施救行動。例如,如果醫務人員在獨自一人時看到一位患者突然倒下,該人員可以認定該患者已發生原發性心臟驟停且出現需電擊處理的節律,應立即啟動急救系統、找到 AED 并回到患者身邊并開始心肺復蘇和使用 AED。但是,對于推測因溺水等原因導致窒息性驟停的患者,應首先進行胸外按壓并進行人工呼吸,在大約 5 個周期(大約兩分鐘)后再啟動急救系統。
《2010 美國心臟協會心肺復蘇及心血管急救指南》中新增了兩個部分,即“心臟驟停后治療”及“培訓、實施和團隊”。通過在美國心臟協會心血管急救成人生存鏈中添加第 5 個新環節,來強調心臟驟停后治療的重要性(圖 1)。有關這些新增部分包含的主要建議的總結,請參閱“心臟驟停后治療”及“培訓、實施和團隊”部分。
圖 1 美國心臟協會心血管急救成人生存鏈
新的美國心臟協會心血管急救成人生存鏈中的環節包括:
1. 立即識別心臟驟停并啟動急救系統
2. 盡早進行心肺復蘇,著重于胸外按壓
3. 快速除顫
4. 有效的高級生命支持
5. 綜合的心臟驟停后治療
非專業施救者成人心肺復蘇
主要問題及更改的總結
在《2015 美國心臟協會心肺復蘇及心血管急救指南》中,有關非專業施救者成人心肺復蘇的主要問題及更改如下:
? 建立了簡化的通用成人基礎生命支持流程(圖 2)。
? 對根據無反應的癥狀立即識別并啟動急救系統,以及在患者無反應且沒有呼吸或不能正常呼吸(即僅僅是喘息)的情況下開始進行心肺復蘇的建議作出了改進。
? 從流程中去除了“看、聽和感覺呼吸”。
? 繼續強調高質量的心肺復蘇(以足夠的速率和幅度進行按壓,保證每次按壓后胸廓回彈,盡可能減少按壓中斷并避免過度通氣)。
? 更改了單人施救者的建議程序,即先開始胸外按壓,然后進行人工呼吸(C-A-B 而不是 A-B-C)。單人施救者應首先從進行 30 次按壓開始心肺復蘇,而不是進行 2 次通氣,這是為了避免延誤首次按壓。
? 按壓速率應為每分鐘至少 100 次(而不是每分鐘“大約” 100 次)。
? 成人按壓幅度已從 4 至 5 厘米的范圍更改為至少 5 厘米。
這些更改旨在簡化非專業施救者的培訓,仍然強調需要為心臟驟停患者盡快進行胸外按壓。下文給出有關這些更改的詳細信息。注意:在以下主題中,使用星號 (*) 表示針對非專業施救者但與醫務人員相似的更改或強調要點。
強調胸外按壓*
2015(新增):如果旁觀者未經過心肺復蘇培訓,則應進行 Hands-Only?(單純胸外按壓)的心肺復蘇,即僅為突然倒下的成人患者進行胸外按壓并強調在胸部中央“用力快速按壓, 或者按照急救調度的指示操作。施救者應繼續實施單純胸外按壓心肺復蘇,直至 AED 到達且可供使用,或者急救人員或其他相關施救者已接管患者。
所有經過培訓的非專業施救者應至少為心臟驟停患者進行胸外按壓。另外,如果經過培訓的非專業施救者有能力進行人工呼吸,應按照 30 次按壓對應 2 次呼吸的比率進行按壓和人工呼吸。施救者應繼續實施心肺復蘇,直至 AED 到達且可供使用, 或者急救人員已接管患者。
2010(舊):在《2005 美國心臟協會心肺復蘇及心血管急救指南》中,未給出面向未經培訓或經過培訓的施救者的不同建議,但已建議調度員向未經過培訓的旁觀者進行單純胸外按壓的心肺復蘇指示。在《2005 美國心臟協會心肺復蘇及心血管急救指南》中已注明,如果施救者不愿或無法提供通氣,則施救者應進行單純胸外按壓。
理由:單純胸外按壓(僅按壓)心肺復蘇對于未經培訓的施救者更容易實施,而且更便于調度員通過電話進行指導。另外,對于心臟病因導致的心臟驟停,單純胸外按壓心肺復蘇或同時進行按壓和人工呼吸的心肺復蘇的存活率相近。不過,對于經過培訓的非專業施救者,仍然建議施救者同時實施按壓和通氣。
圖 2 成人基礎生命支持簡化流程版權所有 ? 2015 美國心臟協會簡化的成人基礎生命支持開始心肺復蘇拿到除顫器每 2 分鐘重復 1 次 ? 無反應且沒有呼吸或不能正常呼吸(僅僅是喘息)啟動急救系統檢查心律/如有必要,開始除顫用力按壓 快速按壓
心肺復蘇程序變化:C-A-B 代替 A-B-C*
2015(新):在通氣之前開始胸外按壓。
2005(舊):成人心肺復蘇程序從開放氣道開始,檢查是否可正常呼吸、然后進行 2 次人工呼吸后進行 30 次胸外按壓,之后再進行 2 次呼吸。
理由:雖然尚無人體或動物實驗研究證據證明實施心肺復蘇時先進行 30 次按壓而不是 2 次通氣可以提高存活率,但胸外按壓可以為心臟和大腦提供重要血流,而且對院外成人心臟驟停的研究表明,如果有旁觀者嘗試進行胸外按壓,比較不進行胸外按壓,可以提高存活率。動物實驗證明,延誤或中斷胸外按壓會降低存活率,所以在整個復蘇過程中應盡可能避免延誤或中斷。胸外按壓幾乎可以立即開始,而擺好頭部位置并盡可能密封以進行口對口或氣囊面罩人工呼吸的過程則需要一定時間。如果有兩名施救者在場,可以減少開始按壓的延誤:第一名施救者開始胸外按壓,第二名施救者開放氣道并準備好在第一名施救者完成第一輪 30 次胸外按壓后立即進行人工呼吸。無論有一名還是多名施救者在場,從胸外按壓開始心肺復蘇都可以確保患者盡早得到這一關鍵處理,同時,應盡可能縮短人工呼吸的延誤。
取消“看、聽和感覺呼吸”*
2015(新):取消心肺復蘇程序中的“看、聽和感覺呼吸”。在進行 30 次按壓后,單人施救者開放患者的氣道并進行 2 次人工呼吸。
2005(舊):“看、聽和感覺呼吸”過去用于在開放氣道后評估呼吸。
理由:通過采用“首先進行胸外按壓”的新程序,會在成人無反應或無正常呼吸時實施心肺復蘇(如上文注明,將在無反應患者“沒有呼吸或僅僅是喘息”時指導非專業施救者實施心肺復蘇)。心肺復蘇程序從按壓開始(C-A-B 程序)。所以,檢查是否發生心臟驟停時會快速檢查呼吸;進行第一輪胸外按壓后,氣道已開放,施救者進行 2 次人工呼吸。
胸外按壓速率:每分鐘至少 100 次*
2015(新):非專業施救者和醫務人員以每分鐘至少 100 次按壓的速率進行胸外按壓較為合理。
2005(舊):以每分鐘大約 100 次的速率按壓。
理由:心肺復蘇過程中的胸外按壓次數對于能否恢復自主循環 (ROSC) 以及存活后是否具有良好神經系統功能非常重要。每分鐘的實際胸外按壓次數由胸外按壓速率以及按壓中斷(例如, 開放氣道、進行人工呼吸或進行 AED 分析)的次數和持續時間決定。在大多數研究中,給予更多按壓可提高存活率,而減少按壓則會降低存活率。進行足夠胸外按壓不僅強調足夠的按壓速率,還強調盡可能減少這一關鍵心肺復蘇步驟的中斷。如果按壓速率不足或頻繁中斷(或者同時存在這兩種情況),會減少每分鐘給予的總按壓次數。有關詳細信息,請參閱方塊圖 2。
胸外按壓幅度*
2015(新):應將成人胸骨按下至少 5 厘米。
2005(舊):應將成人胸骨按下大約 4 至 5 厘米。
理由:按壓主要是通過增加胸廓內壓力以及直接壓迫心臟產生血流。通過按壓,可以為心臟和大腦提供重要血流以及氧和能量。如果給出多個建議的幅度,可能會導致理解困難,所以現在只給出一個建議的按壓幅度。雖然已建議“用力按壓”,但施救者往往沒有以足夠幅度按壓胸部。另外,現有研究表明,按壓至少 5 厘米比按壓 4 厘米更有效。為此,《2010 美國心臟協會心肺復蘇及心血管急救指南》給出成人胸部按壓的單次最小幅度建議值。
方塊圖 2
胸外按壓次數受胸外按壓速率以及中斷影響
復蘇期間給予的按壓總數是心臟驟停后存活與否的重要決定因素。給予的按壓次數受按壓速率和按壓比例(進行心肺復蘇過程中實施按壓的總時間)的共同影響;提高按壓速率和該比例將增加給予的按壓總數,而降低按壓速率或按壓比例將減少給予的按壓總數。如果您減少按壓之間的任何中斷的次數和時間長度,則按壓比例會提高;而如果胸外按壓之間的中斷過多或過長,則會降低按壓比例。這與駕車旅行很相似。在駕車旅行時,一天行駛的里程數不僅受駕駛速度(旅行速度)影響,還受中途停留的次數和時間長度(旅行中的中斷)影響。在心肺復蘇過程中,應該以適當速率(至少每分鐘 100 次)和幅度進行有效按壓,同時盡可能減少胸外按壓中斷的次數和持續時間。高質量心肺復蘇的其他要求還包括保證每次按壓后胸廓回彈和避免過度通氣。
醫務人員基礎生命支持
主要問題及更改的總結
在《2015 美國心臟協會心肺復蘇及心血管急救指南》中,針對醫務人員的主要問題及更改如下:
? 由于心臟驟停患者可能會出現短時間的癲癇發作或瀕死喘息,并導致可能的施救者無法分辨,調度員應經過專門培訓以識別心臟驟停的表現,從而提高對心臟驟停的識別能力。
? 調度員應指示未經培訓的非專業施救者為心臟驟停的成人進行單純胸外按壓心肺復蘇。
? 已對醫務人員確認成人患者無反應且沒有呼吸或不能正常呼吸(即僅僅是喘息)之后立即識別并啟動急救系統的建議進行改進。醫務人員在檢查反應時應該快速檢查是否沒有呼吸或不能正常呼吸(即,無呼吸或僅僅是喘息)。然后,該人員會啟動急救系統并找到 AED(或由其他人員尋找)。醫務人員檢查脈搏的時間不應超過 10 秒,如果 10 秒內沒有明確觸摸到脈搏,應開始心肺復蘇并使用 AED(如果有的話)。
? 已從流程中去除“看、聽和感覺呼吸”。
? 進一步強調進行高質量的心肺復蘇(包括以足夠的速率和幅度進行按壓,保證每次按壓后胸廓回彈,盡可能減少按壓中斷并避免過度通氣)。
? 通常不建議在通氣過程中采用環狀軟骨加壓。
? 施救者應在進行人工呼吸之前開始胸外按壓(C-A-B 而不是 A-B-C)。通過從 30 次按壓而不是 2 次通氣開始心肺復蘇, 可以縮短開始第一次按壓的延誤時間。
? 按壓速率從每分鐘大約 100 次修改為每分鐘至少 100 次。
? 成人的按壓幅度略有增加,從以前建議的大約 4 至 5 厘米增加到至少約 5 厘米。
? 繼續強調需要縮短從最后一次按壓到給予電擊之間的時間,以及給予電擊到電擊后立即恢復按壓之間的時間。
? 進一步強調通過團隊形式給予心肺復蘇。
上述更改旨在簡化醫務人員的培訓,并繼續強調需要盡早為心臟驟停患者給予高質量的心肺復蘇。有關這些更改的詳細信息,請參見下文。注意:在下列針對醫務人員的主題中,使用了星號 (*) 來表示既適用于醫務人員也適用于非專業施救者的主題。
調度員確認瀕死喘息
心臟驟停患者可能出現癲癇癥狀或瀕死喘息,并導致可能的施救者無法分辨。調度員應經過專門培訓以識別心臟驟停的表現,從而提高對心臟驟停的識別能力并立即進行心肺復蘇。
2015(新):為幫助旁觀者識別心臟驟停,調度員應向其詢問成人患者的反應,確定患者是否有呼吸以及呼吸是否正常,以嘗試區分瀕死喘息的患者(即需要心肺復蘇的患者)以及可正常呼吸且不需要心肺復蘇的患者。應指導非專業施救者在患者“沒有呼吸或僅僅是喘息”的情況下開始心肺復蘇。應指導醫務人員在患者沒有呼吸或不能正常呼吸(即僅僅是喘息)的情況下開始心肺復蘇。所以,醫務人員檢查是否發生心臟驟停時應該快速檢查呼吸,然后啟動急救系統并找到 AED(或由其他人員尋找),再(快速)檢查脈搏并開始進行心肺復蘇和使用 AED。
2005(舊):調度員給出的心肺復蘇指令應包括相關問題,幫助旁觀者確認偶爾喘息的患者是否為心臟驟停患者,以提高旁觀者為這類患者實施心肺復蘇的可能性。
理由:有證據表明,美國各地區報告的心臟驟停發生率和后果相差非常懸殊。該差異進一步說明各個社區和系統需要準確標識每一例經過治療的心臟驟停和評估后果。同時,這說明有可能在許多社區提高存活率。早期指南中曾建議制定相應程序以幫助識別心臟驟停。《2010 美國心臟協會心肺復蘇及心血管急救指南》 中進一步明確了復蘇系統的必備組成部分。2005 年以來發表的研究結果表明,院外心臟驟停、特別是需電擊處理節律的存活率已提高,并且再次確認了進一步強調及時實施高質量心肺復蘇的重要性(以足夠的速率和幅度進行按壓,保證每次按壓后胸廓回彈,盡可能減少按壓中斷并避免過度通氣)。
為幫助旁觀者立即識別心臟驟停,調度員應明確詢問成人患者是否無反應、患者是否呼吸以及觀察到的任何呼吸是否正常。調度員應經過專門培訓來幫助旁觀者發覺瀕死喘息,從而提高其識別心臟驟停的能力。
另外,調度員應了解短時間的全身性癲癇發作可能是心臟驟停的首發表現。總之,除派出專業急救人員外,調度員應直接詢問患者是否有反應和呼吸是否正常,以確認患者是否發生心臟驟停。調度員應給予單純胸外按壓(僅按壓)心肺復蘇指令,在懷疑發生心臟驟停時幫助未經培訓的旁觀者開始心肺復蘇(見下文)。
調度員應給予心肺復蘇指令
2015(新):《2015 美國心臟協會心肺復蘇及心血管急救指南》中進一步強調,調度應指導未經培訓的非專業施救者為無反應且沒有呼吸或不能正常呼吸的成人提供單純胸外按壓心肺復蘇。對于可能發生窒息性驟停的患者,調度員應給予進行傳統心肺復蘇的指令。
2005(舊):《2005 美國心臟協會心肺復蘇及心血管急救指南》中注明,在單人進行胸外按壓時,應首先選擇通過電話給予指導。
理由:不幸的是,大多數發生院外心臟驟停的患者并未由任何旁觀者實施心肺復蘇。與沒有旁觀者實施心肺復蘇相比,由旁觀者進行單純胸外按壓(僅按壓)心肺復蘇可顯著提高成人院外心臟驟停的存活率。通過對由非專業施救者給予救治的心臟驟停成人進行研究表明:與接受傳統心肺復蘇(即進行人工呼吸)的患者相比,接受單純胸外按壓心肺復蘇的患者存活率基本相同。重要的是,與為成人患者實施傳統心肺復蘇相比,調度員指導未經培訓的施救者實施單純胸外按壓心肺復蘇更為容易,所以除非患者有可能發生窒息性驟停(例如,溺水),否則目前更強調給予單純胸外按壓心肺復蘇。
環狀軟骨加壓
2015(新):不建議為心臟驟停患者常規性地采用環狀軟骨加壓。
2005(舊):僅在患者深度昏迷時采用環狀軟骨加壓,而且通常需要除進行人工呼吸或按壓以外的第三名施救者。
理由:環狀軟骨加壓方法是對患者的軟狀軟骨施加壓力以向后推動氣管,將食管按壓到頸椎上。環狀軟骨加壓可以防止胃脹氣,減少氣囊面罩通氣期間發生回流和誤吸的風險,但這也有可能妨礙通氣。七項隨機研究結果表明,環狀軟骨加壓可能會延誤或妨礙實施高級氣道管理,而且采用環狀軟骨加壓的情況下仍然有可能發生誤吸。另外,培訓施救者正確使用該方法的難度很大。所以,不建議為心臟驟停患者常規性地采用環狀軟骨加壓。
強調胸外按壓*
2015(新):對于經過培訓以及未經培訓的施救者,都需要強調胸外按壓。如果一名旁觀者未接受過心肺復蘇培訓,則該旁觀者應該為突然倒下的成人進行單純胸外按壓的心肺復蘇(僅按壓),即強調在胸部中央用力快速按壓,或者按照急救調度員的指令操作。施救者應繼續實施單純胸外按壓心肺復蘇,直至 AED 到達且可供使用,或者急救人員已接管患者。
最理想的情況是所有醫務人員都接受過基礎生命支持培訓。如果是接受過培訓的人員,急救人員和院內醫務人員自然能夠為心臟驟停患者同時實施胸外按壓和人工呼吸。
2005(舊):《2005 美國心臟協會心肺復蘇及心血管急救指南》中沒有針對經過培訓和未經培訓的施救者給出不同建議,而且未強調為非專業施救者與醫務人員給予不同指導,但已建議調度員為未經培訓的旁觀者提供單純胸外按壓心肺復蘇指導。另外,在《2005 美國心臟協會心肺復蘇及心血管急救指南》中已注明,如果施救者不愿或無法提供通氣,則施救者應進行單純胸外按壓。請注意,美國心臟協會已經在 2008 年發表了“單純胸外按壓心肺復蘇”這一說法。
理由:未經培訓的施救者實施單純胸外按壓的(僅按壓)心肺復蘇更容易,也更加便于調度員通過電話進行指導。不過,由于醫務人員應當已受過培訓,所以仍然建議醫務人員同時給予按壓和通氣。如果醫務人員無法給予通氣,施救者應啟動急救系統并給予胸外按壓。
啟動急救系統
2015(新):醫務人員在查看患者時應檢查其有無反應,以確定其是否有呼吸或呼吸是否正常。如果患者沒有呼吸或僅僅是喘息,則施救者應懷疑發生心臟驟停。
2005(舊):醫務人員在發現無反應患者后啟動急救系統。然后,施救者回到患者身邊、開放氣道并檢查患者有無呼吸或呼吸是否正常。
理由:醫務人員不應延誤啟動急救系統,還應同時獲得兩點信息:施救者檢查患者有無反應以及有無呼吸或呼吸是否正常。如果患者無反應且根本不呼吸或呼吸不正常(即僅有瀕死喘息),施救者應啟動急救系統并找到 AED(如果有),或者由其他人員尋找 AED。如果醫務人員在 10 秒鐘內沒有觸摸到脈搏,施救者應開始心肺復蘇并使用 AED(如果有)。
心肺復蘇程序變化:C-A-B 代替 A-B-C*
2015(新):《2015 美國心臟協會心肺復蘇及心血管急救指南》中的一處變更是建議在通氣之前開始胸外按壓。
2005(舊):成人心肺復蘇程序從開放氣道開始,檢查是否可正常呼吸、然后進行 2 次人工呼吸后進行 30 次胸外按壓,之后再進行 2 次呼吸。
理由:雖然尚無人體或動物醫療證據證明實施心肺復蘇時先進行 30 次按壓而不是 2 次通氣可以提高存活率,但胸外按壓可以產生血流,而且對院外成人心臟驟停的研究表明,如果有旁觀者嘗試實施胸外按壓而不是不進行外按壓,則存活率可提高。動物數據證明,延誤或中斷胸外按壓會降低存活率,所以在整個復蘇過程中應盡可能避免延誤和中斷。胸外按壓幾乎可以立即開始,而確定頭部位置并實現密封以進行口對口或氣囊面罩人工呼吸的過程則需要一定時間。如果有兩名施救者在場,可以減少開始按壓的延誤:第一名施救者開始胸外按壓,第二名施救者開放氣道并準備好在第一名施救者完成第一輪 30 次胸外按壓后立即進行人工呼吸。無論有一名還是多名施救者在場,從胸外按壓開始心肺復蘇都可以確保患者盡早得到這一關鍵處理。
取消“看、聽和感覺呼吸”*
2015(新):已取消程序中在開放氣道后“看、聽和感覺呼吸” 以評估呼吸的環節。醫務人員檢查反應以發覺心臟驟停癥狀時會快速檢查呼吸。在進行 30 次按壓后,單人施救者開放患者的氣道并進行 2 次人工呼吸。
2005(舊):“看、聽和感覺呼吸”過去用于在開放氣道后評估呼吸。
理由:通過采用“首先進行胸外按壓”的新程序,會在成人患者無反應且不呼吸或無正常呼吸時實施心肺復蘇(即,無呼吸或僅僅是喘息)并開始按壓(C-A-B 程序)。所以,檢查是否發生心臟驟停時會同時快速檢查呼吸。進行第一輪胸外按壓后, 氣道已開放,施救者會進行 2 次人工呼吸。
胸外按壓速率:每分鐘至少 100 次*
2015(新):非專業施救者和醫務人員以每分鐘至少 100-120 次按壓的速率進行胸外按壓較為合理。
2005(舊):以每分鐘大約 100 次的速率按壓。
理由:心肺復蘇過程中的胸外按壓次數對于能否恢復自主循環以及存活后是否具有良好神經系統功能非常重要。每分鐘的實際胸外按壓次數由胸外按壓速率以及按壓中斷(例如,開放氣道、進行人工呼吸或進行 AED 分析)的次數和持續時間決定。在大多數研究中,在復蘇過程中給予更多按壓可提高存活率, 而減少按壓則會降低存活率。進行足夠胸外按壓不僅強調足夠的按壓速率,還強調盡可能減少這一關鍵心肺復蘇步驟的中斷。如果按壓速率不足或頻繁中斷(或者同時存在這兩種情況),會減少每分鐘給予的總按壓次數。有關詳細信息,請參閱第 4 頁的方塊圖 2。
胸外按壓幅度*
2015(新):應將成人胸骨按下至少 5 厘米。
2005(舊):應將成人胸骨按下約 4 至 5 厘米。
理由:按壓主要是通過增加胸廓內壓力以及直接壓迫心臟產生血流。通過按壓,可以為心臟和大腦提供重要血流以及氧和能量。如果給出多個建議的幅度,可能會導致理解困難,所以現在只給出一個建議的按壓幅度。雖然已建議“用力按壓”,但施救者往往沒有以足夠幅度按壓胸部。另外,現有研究表明,按壓至少 5 厘米比按壓 4 厘米更有效。為此,《2010 美國心臟協會心肺復蘇及心血管急救指南》給出成人胸部按壓的單次最小幅度建議值,且該建議值高于原建議值。
以團隊形式實施心肺復蘇
2015(新):基礎生命支持流程中的傳統步驟是幫助單人施救者區分操作先后順序的程序。進一步強調以團隊形式給予心肺復蘇,因為大多數急救系統和醫療服務系統都需要施救者團隊的參與,由不同的施救者同時完成多個操作。例如,一名施救者啟動急救系統,第二名施救者開始胸外按壓,第三名施救者則提供通氣或找到氣囊面罩以進行人工呼吸,第四名施救者找到并準備好除顫器。
2005(舊):基礎生命支持步驟包括一系列連續的評估和操作。流程圖的作用是通過合理、準確的方式展示各個步驟,以便每位施救者學習、記憶和執行。
理由:在一部分復蘇過程中,只有一名施救者且需要尋求幫助, 而在其他復蘇過程中,一開始就有多名自愿的施救者。進行培訓時,應致力于隨著各個施救者的到達來組成團隊,或者在有多名施救者的情況下指定團隊領導者。隨著更多人員的到達,原來由較少施救者依次完成的各項任務職責現在可分配給施救者的團隊,從而同時執行這些職責。因此,基礎生命支持的醫務人員培訓不僅應教授個人技能,還應當訓練施救者作為一個高效團隊的一名成員進行工作。
比較成人、兒童和嬰兒基礎生命支持的關鍵操作元素
與《2005 美國心臟協會心肺復蘇及心血管急救指南》一樣,《2010 美國心臟協會心肺復蘇及心血管急救指南》中包含一個比較表,其中列出成人、兒童和嬰兒基礎生命支持的關鍵操作元素(不包括新生兒的心肺復蘇)。這些關鍵操作元素包含在表 1 中。
表 1 成人、兒童和嬰兒的關鍵基礎生命支持步驟的總結*
建議 | |||||
內容 | 成人 | 兒童 | 嬰兒 | ||
識別 | 無反應(所有年齡) | ||||
沒有呼吸或不能正常呼吸 (即僅僅是喘息) | 不呼吸或僅僅是喘息 |
| |||
對于所有年齡,在 10 秒鐘內未捫及脈搏(僅限醫務人員) |
| ||||
心肺復蘇程序 | C-A-B | ||||
按壓速率 | 每分鐘至少 100 次 | ||||
按壓幅度 | 至少 5 厘米 | 至少 1?3 前后徑 大約 5 厘米 | 至少 1?3 前后徑 大約 4 厘米 | ||
胸廓回彈 | 保證每次按壓后胸廓回彈 醫務人員每 2 分鐘交換一次按壓職責 | ||||
按壓中斷 | 盡可能減少胸外按壓的中斷 盡可能將中斷控制在 10 秒鐘以內 | ||||
氣道 | 仰頭提頦法(醫務人員懷疑有外傷:推舉下頜法) | ||||
按壓-通氣比率 (置入高級氣道之前) | 30:2 1 或 2 名施救者 | 30:2 單人施救者 15:2 2 名醫務人員施救者 | |||
通氣:在施救者未經培訓或經過培訓但不熟練的情況下 | 單純胸外按壓 | ||||
使用高級氣道通氣 (醫務人員) | 每 6 至 8 秒鐘 1 次呼吸(每分鐘 8 至 10 次呼吸)。 與胸外按壓不同步 大約每次呼吸 1 秒時間 明顯的胸廓隆起 | ||||
除顫 | 盡快連接并使用 AED。 盡可能縮短電擊前后的胸外按壓中斷;每次電擊后立即從按壓開始心肺復蘇。 | ||||